⒈ 舊注謂“峜”即計(jì)數(shù)之“計(jì)”,六計(jì),猶《周髀算經(jīng)》之類(lèi)。 清洪頤煊、莊述祖謂“峜”當(dāng)作“佱”,乃古文“法”字。近人聞一多謂“佱”假借為“法”,六法,即《易通卦驗(yàn)》所云乾、離、艮、兌、坎、坤。 郭沫若以“六峜”古本作“大陸”,“峜”乃“坴”之訛,“大坴”,即乾坤六法。參閱郭沫若等《管子集?!贰Ef注謂“峜”即計(jì)數(shù)之“計(jì)”,六計(jì),猶《周髀算經(jīng)》之類(lèi)。 清洪頤煊、莊述祖謂“峜”當(dāng)作“佱”,乃古文“法”字。近人聞一多謂“佱”假借為“法”,六法,即《易通卦驗(yàn)》所云乾、離、艮、兌、坎、坤。 郭沫若以“六峜”古本作“大陸”,“峜”乃“坴”之訛,“大坴”,即乾坤六法。參閱郭沫若等《管子集校》。
引《管子·輕重戊》:“虙戲作造六峜,以迎陰陽(yáng),作九九之?dāng)?shù),以合天道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