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犯法者沒有受到法律制裁。亦泛指做壞事或與壞事有牽連的人不受追查。
引清包世臣《致廣東按察姚中丞書》:“首禍正兇,逍遙事外?!?br/>鄭觀應《盛世危言·交涉》:“華商欠負洋商,一經(jīng)控告,追封產(chǎn)業(yè),累及親朋;西人負欠華債,雖饒私蓄,循例報窮,便自逍遙事外。”
魯迅《花邊文學·女人未必多說謊》:“關于楊妃,祿山之亂以后的文人就都撒著大謊, 玄宗逍遙事外,倒說是許多壞事情都由她?!?/span>
⒉ 謂置身事外,毫不關心。
引魯迅《且介亭雜文·論“舊形式的采用”》:“自然,舊形式的采取,或者必須說新形式的探求,都必須藝術學徒的努力的實踐,但理論家或批評家是同有指導、評論、商量的責任的,不能只斥他交代未清之后,便可逍遙事外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