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后以指宰相。
引《漢書·平帝紀》:“夏,皇后見于高廟,加安漢公號曰‘宰衡’?!?br/>顏師古注引應(yīng)劭曰:“周公為太宰, 伊尹為阿衡,采伊周之尊以加莽?!?br/>北周庾信《哀江南賦》:“宰衡以干戈為兒戲,縉紳以清談為廟略。”
唐李白《書懷贈南陵常贊府》詩:“賴得契宰衡,持釣慰風俗?!?/span>
⒉ 作動詞。指為相。
引宋何薳《春渚紀聞·李右轄抑神致雨二異》:“以公異日當宰衡天下,故敢求決于公?!?/span>
伊尹為阿衡,周公為太宰。漢帝兼采伊尹、周公的稱號,加王莽號為「宰衡」,位上公。見《漢書.卷九九.王莽傳上》。后世沿用為宰相的通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