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即惰民。封建社會中最受岐視的一部分平民。 明編戶籍,稱惰民為丐戶, 清雍正元年始廢除丐戶的“丐籍”,與平民同列。參見“惰民”。
引明徐渭《會稽縣志諸論》:“丐以戶稱,不知其所始?!?br/>自注:“籍曰:丐戶即有產(chǎn),不得充糧里正長,亦禁其學(xué)?!?br/>明沉德符《野獲編·風(fēng)俗·丐戶》:“今浙東有丐戶者,俗名大貧。其人非丐,亦非必貧也。或云:本名惰民,訛為此稱,其人在里巷間任猥下雜役,主辦吉兇及牙儈之屬……即積鏹巨萬,禁不得納貲為官吏?!?br/>清錢謙益《石義士哀詞》:“蒙古分民為十戶,所謂丐戶者, 吳人至今猶賤之。”
《清史稿·食貨志一》:“﹝雍正元年﹞并諭浙江之惰民, 蘇州之丐戶,操業(yè)與樂籍無異,亦削除其籍。”